公告
阿根廷对泰国空调设备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
2021-01-08 14:29:00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
2021年1月4日,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1/2021号公告,对原产于泰国的冷冻率小于等于6500千卡/小时的空调设备(西班牙语:equipos acondicionadores de aire de capacidad menor o igual a SEIS MIL QUINIENTAS (6.500) frigorías/hora; versión frío solo o frío-calor mediante la utilización de válvula inversora del ciclo térmico: de pared o ventana, formando un solo cuerpo, con dispositivo para modificar la temperatura del aire)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,案件调查期间,2015年第1900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持续有效。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月~2020年12月,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~2020年12月。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415.10.19。
2008年1月10日,阿根廷对原产于泰国的空调设备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。2009年7月8日,依据阿根廷原生产部2009年6月7日第245号公告,阿根廷对泰国空调设备作出反倾销终裁,对涉案产品征收476.89美元/套~526.74美元/套的反倾销税。2014年9月22日,阿根廷对泰国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。2016年1月7日,依据阿根廷原经济与公共财政部2015年12月3日第1900号公告,阿根廷对泰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,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,税率为出口FOB价的85%。
(编译自:阿根廷官方公报)
(文 璐编译)
(刘怡迪校对)
原文:http://servicios.infoleg.gob.ar/infolegInternet/anexos/345000-349999/346050/norma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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